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
发布时间:2023-11-23  浏览次数:104

      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,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,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、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,打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,推动管理流程再造、制度重塑,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、实施路径和政策标准体系,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、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  通知明确,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,为期1年,将重点开展7项工作。其中,开展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、建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机制、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机制、完善层级数据共享机制这4项工作为必选任务;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、推进BIM(建筑信息模型)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、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这3项工作,试点地区可自主选择,也可以根据试点目标拓展试点内容。

  通知要求,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工程审批系统”)功能,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单、申请材料标准化。加强电子文件、电子签章等应用,着力推进无纸化报建,审批结果全面实现电子证照。

  研究建立建筑单体划分、赋码、落图的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,在项目开工前首次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,按照《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》,为建筑单体赋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的编码,并与项目代码相关联,通过部门信息共享、数字化报建等方式,获取项目和建筑单体的空间位置信息。办理后续审批事项和实施质量安全监管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,均需核验项目代码、建筑单体编码和空间位置信息。

 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、建筑市场监管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、质量安全监管、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、协同应用。依托建筑单体编码和空间位置信息,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维等环节信息自动归集共享机制,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。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为底板,将项目和建筑单体的空间位置信息实时归集落图,关联相关管理信息、审批信息等,实现工程建设管理数据矢量化、地图化。

  按照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.0》,率先实现与省级、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。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关键审批事项信息层级校验机制,保障数据可信安全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系统互联互通工作部署,根据“一数一源”原则和有关数据标准,调整相关系统数据内容并实时归集至省级、部级系统。

  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,依托工程审批系统、施工图审查系统等,完善数字化图纸全过程应用功能,实现各方参建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图纸的审查、变更、确认、验收等在线业务协同,项目设计、施工、竣工、归档全过程“一套图”闭环管理,将数字化图纸作为相关部门监督检查、验收检查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等的依据,并为相关各方提供查阅、调用等服务。

  加强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,选取一批项目,在设计方案审查、施工图审查、竣工验收、档案移交等环节采用BIM成果提交和智能辅助审查,完善BIM成果交付和技术审查标准,探索基于BIM的建筑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创新模式和制度机制。

  深化数据融合应用,在企业资质智能化辅助审批、违法建设智能管控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、智慧工地协同监管、工程档案数字化归档、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形成良好实践,挖掘数据潜力,在辅助政府投资决策、房屋预售监管、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探索更多数字化管理模式。


——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